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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之名“未”爱赋能——文昌法院首个“护苗驿站”暨文法个人工作室在文昌中学设立

  为切实做好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真正将未成年人双向、综合、全面司法保护落到实处,文昌市人民法院于1月26日在海南省文昌中学设立“护苗驿站”暨文法个人工作室,文昌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崔磊,海南省文昌中学党委书记、校长段华松以及法院、学校相关人员参加揭牌仪式。“护苗驿站”设有护苗邮箱与干警热线,便于学生们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困难或者疑惑能够及时求援。

  “护苗驿站”以未成年人为重点对象,做到“四利用”“四发挥”,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一是利用“线上模式”,发挥“护苗”互动作用。公开派驻在校法院干警的微信,并设置答疑信箱,进行“一对一”问答,就学生提出如校园侵权、购买商品等日常碰到的问题,及时、精准为遇到法律困惑的学生们进行答疑,“在线式”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是利用“阵地建设”,发挥“护苗”保护作用以法之名“未”爱赋能——文昌法院首个“护苗驿站”暨文法个人工作室在文昌中学设立。以“护苗驿站”为阵地,着力解决家长、师生反映强烈的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问题,护佑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营造风清气朗的法治文化环境。

  三是利用“法治教育”,发挥“护苗”普法作用。“护苗驿站”配备了宪法、民法典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书籍,拓宽未成年人学习法律知识的渠道,通过书香的浸染,在未成年人心中树立起法治精神。

  四是利用“特色活动”,发挥“护苗”载体作用。以“护苗驿站”为载体,组织开展法院公开日、模拟法庭等普法活动,并根据学校学生需求,开展优秀法治书籍推荐、家庭教育指导、法律沙龙等系列活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全方位的法治支持和保障。

  崔磊副院长强调,“护苗驿站”旨在构建“学校+法治教育基地+文法个人工作室”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模式,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法治教育主线,推进学校法治教育常态化、多样化,协助学校开展未成年人帮教、相应心理疏导和法律咨询等内容,建立应对校园法治问题的快速反应机制,为学校提供全方位的司法服务。

  段华松校长表示,“护苗驿站”的启动,为法院与学校师生沟通搭建了一个新的平台,也是依法治校、打造平安校园、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前沿阵地,希望“护苗驿站”给学生们营造一个轻松温馨的空间氛围,让他们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更多法治熏陶。

  今后,文昌法院将持续深化“护苗驿站文法个人工作室”专业化、品牌化建设,选派优秀法院干警到学校,根据学生不同年龄阶段的生理、心理特点和现实需求,结合审判实践为校园法治教育量身定做特色教育“菜单”,与学校联手共同打造平安校园,构建校园常态化法律问题化解机制,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筑起法治“蓝天”。同时通过学生把法律知识、理念传递给家庭,构筑起“法院-师生-家长”共同参与的校园法治安全网。

  原标题:以法之名,“未”爱赋能——文昌法院首个“护苗驿站”暨文法个人工作室在文昌中学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