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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四下基层” 福建法院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的生动实践

  源起宁德,兴于福建,推向全国,“四下基层”这一我们党密切联系群众的实践创造,35年来不断发扬光大,展现出非凡的实践力量。习在反映福建宁德坚持践行“四下基层”促发展见实效的有关材料上作出重要批示。中央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把学习推广“四下基层”作为第二批主题教育重要抓手。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下基层,调查研究下基层,信访接待下基层,现场办公下基层,这是习在福建工作期间大力倡导并身体力行的工作方法、工作制度。35年来,“四下基层”所蕴含的精神要求及贯穿其中的领导方法、思想方法、工作方法历久弥新,不断被全国各地学习推广、深化运用,成为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的宝贵经验。

  为了充分展示福建法院系统抓实抓好第二批主题教育的成效,进一步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提升工作、推动发展,本刊记者在2024年元旦前夕实地走访了福建宁德、莆田、泉州和漳州等地,通过调研、采访各地法院的具体工作,看到了福建省三级法院(以下简称“福建法院”)把“四下基层”同第二批主题教育中重点措施衔接联动、把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作为重大任务、把调查研究作为重要路径、把解决问题作为关键导向、把推动发展作为落脚点,坚持守正创新、积极作为,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观、维护经济社会和谐稳定的使命感、坚持司法“公正与效率”的责任心,做实做深新时代能动司法,为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贡献福建法院的智慧和力量。

  35年前,习同志任福建宁德地委书记,上任伊始,就深入基层,听民声,察实情,亲自倡导推行“四下基层”工作制度。35年以来,“四下基层”充分彰显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精神内核,使得这项制度历久而弥新,焕发新的时代光彩。

  2024年元旦前夕,本刊记者来到福建,踏上这片高质量发展的热土,看这一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重大创举在“八闽大地”全面推广、薪火相传。在第二批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扎实开展之际,福建法院把学习推广“四下基层”作为第二批主题教育重要抓手,深入贯彻落实习生态文明思想、习法治思想,坚持“如我在诉”理念,着力“抓前端、治未病”,坚持在司法工作中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化解在前端,解决在社区和村居。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金银墙强调,“四下基层”是习在福建工作期间大力倡导并身体力行形成的工作方法和工作制度,用好这项制度是人民法院坚持问题导向、服务基层群众的迫切需要。全省法院要切实增强自觉,学好用好这一重要法宝,树牢正确司法理念,坚持能动司法、能动履职,抓实“四源共治”,解决好人民群众在司法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推动主题教育取得高质量、好效果。

  追寻脚步,山海回响。福建法院以“四下基层”为重要抓手,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建篇章奏响强劲司法乐章。

  拼在一起的4张小方桌还是和以前一样放在老地方,桌子上依次摆放着5个标示工作人员身份的桌牌。站在曾经的霞浦县委党校、如今的“首次宁德地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活动旧址”大楼第一接待室内,70多岁的马进祯回忆起30多年前那个冬天的情景,记忆犹新。

  1988年,作为福建省霞浦县造纸厂第一批下岗工人,马进祯的经济压力一下子大了起来。为了养家糊口,他把自己的自行车改装成了三轮车,希望通过蹬三轮车跑运输来挣点钱补贴家用,但当时的政策并不允许这样。“那时下岗工人不少。我和其他下岗工人一起想蹬车跑运输,但是在牌照办理、运输手续等方面都有一些问题,我们遇到了很大困难,就只好到县委信访办寻求帮助。”马进祯回忆道,当时信访办的工作人员告诉他,过段时间县委会开展“地、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活动,到时候可以帮他安排参加。

  1988年12月20日,霞浦县委在县委党校校园的5个接待室开展首次“地、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活动。“听说地委书记要来亲自接访,当时一下子来了很多群众,大家都是抱着好奇心来看地委书记能不能解决百姓的问题。”马进祯说。在第一接待室,他见到了时任宁德地委书记的习同志。了解了有关情况后,习当场要求相关部门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中遇到的困难。

  在霞浦县委党校大会场旧址,讲解员向记者介绍道,就在1988年12月20日当天,习带领地、县两级领导接待了101名群众,受理各种问题85件,其中有12件得到当面答复解决,其余的限定在一个月内处理完毕,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此后,每个月的接访日都成为宁德地区各级领导干部听民声、聚民意、解民忧的畅通渠道,当地群众也亲切地把这一天称为“连心节”“公仆日”。

  以此次接访为开端,时任宁德地委书记的习同志推动建立了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下基层,调查研究下基层,信访接待下基层,现场办公下基层”为主要内容的“四下基层”制度。宁德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镇告诉记者,“30多年来,‘四下基层’工作制度走出宁德、走出福建,在全国落地生根,成为全国各地干部群众领悟思想伟力的重要途径,更是宁德市两级法院(以下简称‘宁德法院’)干警在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中的重要抓手,是我们做好审判执行工作重要的思想力量源泉、方式方法和有力武器。”

  记者了解到,宁德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服务中心服务群众的窗口作用,在接待群众、调解说理、巡回审判新时代“四下基层” 福建法院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的生动实践、普法宣传中不仅讲法理、讲情理,更是把阐明党的方针政策贯穿融合到以案释法、以案释理和信访接待中,努力化解基层矛盾,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不仅是宁德,在福建全省,各地法院都紧密结合实际,大力弘扬、推广“四下基层”优良传统,切实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福建法院深化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下基层,接地气、聚合力;深化调查研究下基层,转作风、察实情;深化信访接待下基层,解法结、疏心结;深化现场办公下基层,优服务、办实事,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让老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2022年10月14日,福建省邵武市人民法院和平人民法庭法官走在巡回审判的金色道路上 摄影 张慧

  宁德市蕉城区三都镇三都澳海域中心的海上社区由黄湾、大湾、七星、白称坛、斗帽、虾尾6个养殖片区组成,社区的生产经营主要以网箱养殖为主,是全国最大的大黄鱼人工养殖基地、育苗中心和海面交易市场,“三都澳”也成了远近闻名的海鲜品牌。

  在这里,记者见到了正在接受蕉城区人民法院三都海上巡回法庭法官汤先钰回访的当事人黄祖华。黄祖华的公司主要从事大黄鱼的养殖和销售,产品主要销往浙江、江苏、上海、广东等多个省市,在业界有良好的口碑。

  2023年年初,黄祖华的公司在与浙江台州一个买家的交易中发生了货款纠纷。“由于双方当事人一方在海上,另一方在浙江台州,选择合适的时间让双方都到场参与诉讼很困难。”汤先钰说,“我们通过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让当事人远程在线参与调解。在充分释法明理后,当事人最终达成了一致协议,并通过在线确认调解协议并签名的方式完成调解。双方当事人不用到法院就实现了案件的有效化解。”

  记者了解到,为了更有效地解决海上养殖户在生产经营中发生的纠纷,针对辖区海上养殖业发达、交通不便等特点,蕉城法院早在2001年就成立了三都海上巡回法庭。2021年把海域环境资源保护纳入巡回法庭的职能之中。2022年6月又利用信息科技建立了“5G+三都海上巡回法庭”。据悉,2023年诉前调解案件40余件,诉中调解80余件,取得良好成效。

  2023年8月12日,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法官在“5G+三都海上巡回法庭”调解纠纷 供图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作为宁德市一个响亮的品牌,成立于2020年5月的“宁德普惠金融多元调解中心”更是成为许多农户、小微企业、城镇低收入者和金融机构解决矛盾纠纷的首选。“由于贷款无抵押,额度一般都在5万元以内,普惠金融纠纷在调解中心诉前调解不收取任何费用,能够降低当事人的解纷成本、节省诉讼费用。”蕉城法院党组成员林亦霖告诉记者,“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普惠金融纠纷,能够有效推动大量纠纷在诉讼前端化解,当场履行(或撤回起诉)可以达到一半,效果非常显著,大大缓解了法院的办案压力”。

  2023年10月27日,在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普惠金融司法协同中心,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纠纷 供图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此外,蕉城法院霍童人民法庭首创的夜谈、夜访、夜调“三夜”工作法,解决了许多当地农民群众的烦心事,反响热烈。受此启发,为了更好地服务辖区群众,蕉城法院还设置了“蕉法诉服村村通”二维码,当事人通过扫描二维码就可以直接进入蕉城法院“一站式”诉讼服务平台,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司法服务。

  “我们全面贯彻落实‘抓前端、治未病’要求,通过加强诉源治理工作,让司法服务努力向前端延伸一点,加大诉前调解的力度,很多案件在诉前就得到了有效化解,进一步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和法院压力,效果很好。”蕉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立峰说。

  与蕉城法院积极延伸诉服职能一样,霞浦县人民法院也坚持把“诉非联动”作为“四下基层”制度的具体司法实践,不断总结、提升、拓展“四下基层”的内涵和外延。针对辖区海域出现的养殖渔排多、无证船舶多、流动人口多、安全隐患多和矛盾纠纷多的实际情况,霞浦法院秉持“排上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在渔区”理念,积极主动融入霞浦县委政法委海上综合治理网格化平台,与时俱进创新构建了“诉非联动村级网”机制,在霞浦县溪南镇七星海上社区设立了“七星诉非联动工作站”。工作站每周指派一名法官、书记员驻点值班,为渔区群众答疑解惑、调处纠纷,并针对渔区特点就民间借贷、买卖合同、劳务合同等开展常态化普法宣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此外,霞浦法院还在七星海上社区、沿海行政村设立“诉服村村通·村村通法官”联络点,公示对接联系法官姓名和电话,接受渔民法律咨询、开展巡回审判、化解矛盾纠纷、强化法治宣传等内容,不断延伸诉讼服务的职能和效能。霞浦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杰告诉记者:“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带着问题下基层,将‘’变‘下访’,化被动为主动,直面矛盾问题,不回避,敢担当,带着感情、带着责任解决好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才能实现信访案件‘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这也是我们在新时代推进‘四下基层’、做实主题教育的必然要求和责任担当。”

  2023年是同志才溪乡调查90周年。2023年3月,党中央决定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作为在全党开展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推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

  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福建法院该怎么干?金银墙院长强调,全省法院要深刻感悟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福建开展调查研究的历史实践,大力弘扬习在福建工作期间重视调查研究的优良作风,切实用好“传家宝”,练好基本功,强化“办公办案皆是调研”的理念,做到“研之有据”“研之有方”“研之有效”。针对“案—件比”、长期未结案件清理等重点工作,全面摸底研判,认真研提对策,让调研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的实际举措,切实把调研结果从“纸上”落到“地上”。

  为此,福建高院把2023年确定为“全省法院调查研究年”,在年初就作出专门部署,确定了院党组重大调研课题和全省法院重点调研课题,建立全省法院调研基地和基层调研联系点机制,积极构建领导示范、全员参与的大调研工作格局。

  “蹲下去才能看清蚂蚁。”全省法院把调查研究作为破解司法难题的重要方法,以“四下基层”为有力抓手,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

  在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谢志洪看来,“四下基层”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为民服务解难题。开展主题教育,最终落脚点还是在推动发展、为民造福上。“只有着力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主题教育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谢志洪说。人民法院作为司法机关,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树牢“抓前端、治未病”的理念,落实“如我在诉”的要求,着力解决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增强他们在诉讼活动中的获得感,从而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对莆田中院民四庭庭长林天明来说,由他审理的福建省hs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hs鞋业”)破产职工债权系列纠纷,就是所在团队在第二批主题教育中贯彻落实“抓前端、治未病”“如我在诉”等理念的生动实践。

  由于经营不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hs鞋业在未经职工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600多名员工移交给福建xc公司(以下简称“xc公司”)。2022年5月,由于破产管理人仅对6名职工的债权予以确认公示,引发了其他职工的强烈不满,在xc公司停工3天,之后又有数十名职工代表前往工业园区、区政府和莆田中院信访,导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推迟召开。2023年3月,第一批43人向莆田中院提起职工债权确认之诉。一审宣判后,败诉方全部向福建高院提起了上诉。之后,第二批陆续又有25人向莆田中院提起了职工债权确认之诉。

  “鉴于该系列案件仍然存在后续的诉讼,而且有群体性信访的风险,我院党组对此高度重视,多次召集分管院领导和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会商研判。一方面积极向上级法院请示汇报,另一方面综合考虑前端和末端,坚持‘四源共治’的办案思路。最终经过破产管理人核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确认职工债权人数232名、金额590余万元,预留未获确认327名的职工债权约600万元。进入诉讼程序的68件破产企业职工债权系列纠纷达成和解,所有在审案件均得以妥善化解,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目标。”莆田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诺介绍说。

  从“群众找我办事”向“我为群众服务”。在推动服务理念根本性转变的实践中,仙游县人民法院打造的“执行诉求管理系统”,把调研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的重要举措,各方当事人从法院这项改革中有了满满的获得感。

  执行工作中,仙游法院干警发现,分段集约、繁简分流的执行工作模式推广应用后,经办执行法官难找的问题随之产生。为破解该难题,仙游法院坚持“如我在执”理念,从2022年3月开始,探索升级打造福建省首个3.0版执行服务中心,其核心组成内容就是“执行诉求管理系统”。该管理系统将新增诉求分为“督促强制、查询查控、线索核实、执行审查、综合事务” 等类别,明确办理期限后推送专员办理,形成“诉求收集、工单生成、流程推送、结果反馈、催办评价”的闭环,打造诉求“跟踪、催办、评价、互动”的立体式执行服务,保障“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介绍执行诉求管理系统 供图 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

  “这一系统的创新,通过标准化、智能化的执行诉求管理,为当事人提供‘有疑必答’‘有诉必应’的执行服务,当事人的满意率和获得感大大增强了。”仙游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金勇说。据悉,执行诉求管理系统上线以来,该院共受理执行诉求4462件,办结4254件,切实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执行服务,社会反响热烈。目前,这套管理系统已经在福建三级法院推广,切实实现执行工作从“一地解”到全省“一张网”。

  与仙游相邻的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也同样不甘落后。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林青山表示,2023年以来,涵江法院紧紧围绕“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创新执行举措,加大执行力度,通过精深谋划“联动执行”、精细管理“规范执行”、精巧设计“创新执行”、精心构筑“长效执行”等“四精”措施,有效推进涉民生、涉金融、涉企业、涉黑恶等执行案件专项办结,有力推动执前督促、执行联动、慈善救助、案款直发等惠民措施落地见效,执结各类案件6011件,执结率达94.08%,执行完毕率达38.51%,有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执行综合质效指标位居莆田市前列。

  在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智能化诉讼服务设备、“执行服务中心”、由22间类型化调解室组成的大调解长廊等为辖区群众提供了全方位、便捷化的司法服务。近年来,芗城法院创新“五调三延伸”类型化多元解纷机制,通过诉讼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仲裁调解和行业调解一体对接,依托在镇街、村居、企业设立的“黄志丽法官工作室”“新时代文明实践法律服务点”“服务民营企业工作室”等站点,推进“诉前、诉中、诉后”全链条矛盾纠纷化解。“人民群众满意是司法初心,也是目标所向。”芗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林银木表示,下一步,芗城法院将结合第二批主题教育和“四下基层”有关要求,立足司法职能,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作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延伸,诉源治理是人民法院主动融入国家治理、社会治理,坚持把诉调对接的“调”再向前延伸,推动矛盾纠纷从终端裁决向前端防控、化解转变的重要举措。为此,泉州中院将“调”再向前延伸,让“解”更加深入民心,因时因地因事做深做细做实诉源治理工作,打造了新时代司法融入社会治理的“泉州样板”。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志伟介绍说,“泉州样板”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因时制宜,开出预防“未病”的良方,积极构筑诉前“分水岭”,支持纠纷就地解决,指导非诉向前靠;二是因地制宜,“对症下药”,立足泉州各县市区产业特点设立21个覆盖纺织服装、石油化工等9大千亿级产业集群的“政协委员履职解纷室”,加强条线联动、行业源头治理,立足区位优势特点打造多元解纷品牌;三是因事制宜,针对立案、调解中发现的问题,通过提出司法建议、诉前研判预防风险、信访化解抓源头等举措,彻底化解矛盾纠纷,以防止问题解决后出现反复的情况。“下一步,我们将结合主题教育落实好‘四下基层’的精神,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问题导向,针对基层治理薄弱环节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从源头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解决真问题、真解决问题,以能动司法不断开创新时代‘枫桥经验’泉州法院的新实践。”王志伟表示。

  习多次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习的这一重要论述,在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首创的蓝碳司法保护与生态治理机制中得到了生动的实践与阐释。

  2021年3月,习在福建考察时强调,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省建设布局,科学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为此,福建省政府发布了《加快建设“海上福建”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

  漳州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林微告诉记者,为更好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和海洋经济发展大局,努力实现漳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现代化滨海城市目标,漳州中院决定先行先试,以蓝碳司法协同保护为切入点,在全国首创蓝碳司法保护与生态治理机制。

  漳州市海域面积达1.86万平方千米、海岸线千米,拥有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的漳江口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碳汇潜力巨大,开展蓝碳司法保护与生态治理工作,有助于为沿海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为此,漳州中院联合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闽南师范大学等单位成立漳州蓝碳司法保护与生态治理研究中心,围绕司法保护、行政治理、法理研究、技术支持等,建立蓝碳生态保护机制,并共同发布《漳州市蓝碳司法保护与生态治理行动计划(2021—2025)》。“这样可以促进司法、政策和技术同向发力。”林微说。

  “大海不会呼喊,但未来会说话。”这句话鲜明地道出了海洋环境污染和治理面临的严峻形势。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漳州中院发现,涉生态环境案件存在“技术事实查明难”“鉴定周期长、费用高”“生态修复难度大”“修复监督执行缺位”等多重困境,相较于一般案件更显疑难和复杂。经过充分调研和论证,漳州中院首创生态环境技术调查官制度,引进生物、矿产、土壤、化工、农业、海洋等11个生态领域、43名专家,建立了“漳州市生态环境技术专家库”。2023年2月,该制度被福建高院在全省推广,专家库随之升级,由闽东北、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分别组建区域技术调查官库,入库专家共104名,实行专家在全省两大协同发展区里共建共享。

  在全国首例技术调查官参审的环境污染案中,闽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系主任黄旭光教授作为技术调查官,创新探索“植物富集”模式修复被重金属污染的土壤,取得了降本增效的生态修复效果。目前,该模式已被复制推广到同类案件中。黄旭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生态技术调查官最重要的一个功能就是从专业技术的角度为法院和当事人解释环境污染的程度和危害,指导当事人如何恢复被破坏的环境。

  黄旭光的这一看法得到了东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林跃轶的认同。林跃轶告诉记者:“在漳州中院指导下,全市5家沿海基层法院各有侧重,抓好落实。东山法院创新发布了‘水质净化令’‘ 净滩护海令’‘禁捕护海令’等令状,用判决方式将环境修复方案纳入被告人缓刑考验内容,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蓝碳司法保护与生态治理机制实施以来,起到了明显的作用,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法治意识大大增强。这既是一个治理的过程,也是生动普法的实践。”

  净滩护海令发布以来,在有关部门、净滩护海员和志愿者的共同努力下,漳州海域的生态环境得到不断改善,碧海蓝天让人流连忘返 供图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据悉,根据福建省深改委有关文件,“完善蓝碳司法保护与生态治理机制试点”被确定为福建省第一批“一市一试点”专项改革任务。为此,漳州中院起草了《漳州市关于“完善蓝碳司法保护与生态治理机制试点”专项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经漳州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实施方案》共有完善司法保障促进机制、构建碳汇产品交易开发平台和健全各部门各领域协同治理体系三个方面16项具体内容。

  漳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林忠明表示,要以漳州沿海5个“蓝碳司法保护示范点”为依托,着重突出“法”的作用、彰显“汇”的价值、集聚“治”的力量,以依法保护、全面保护、协同保护为关键,以碳汇产品开发交易为要素,以立法、执法、司法和产学研用、市场运作、舆论引导为支撑,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蓝碳司法保护与生态治理样本。目前,在该机制的推动下,漳州市林业局开发红树林碳汇项目,市海洋渔业局在沿海6个县(区)、开发区开展海水贝藻类养殖碳汇核算、开发海水养殖碳汇产品,漳州成为全国第一个完成全市海水养殖碳汇核算及产品开发的地级市,通过将传统的碳汇资源赋予“产品”属性,有效推动了碳普惠性质的蓝碳产品交易。依托地方财政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账户科目,蓝碳案件涉案人员缴纳的认购碳汇生态修复金直接进入该科目,由政府统筹管理,有助于蓝碳技术改造和经济发展。

  “四下基层”源于实践,又指导实践。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指出,人民法院必须跳出“办理”看“治理”,把社会治理的更重责任担起来。“张军院长这一观点旗帜鲜明地指出了人民法院工作在整个社会治理中所应担负的职责。对某些案件我们不能简单地一判了之,而是应从政治的高度、社会治理的角度、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维度看待审判执行工作,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林忠明说。